天津开展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
天津开展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专
天津开展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
新闻来源:天津市市场监管委
为进一步推动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深入开展,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,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,开展为期6个月的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(简称“场车”)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。
全面摸清我市在工厂厂区、旅游景区、游乐场所(简称“三区”)使用的“场车”数量。落实“查违法、纠违章”的要求,严厉查处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“场车”、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“场车”、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“场车”、“场车”司机无证操作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,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安全操作规程。
一是“场车”产权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局负责核实所登记的“场车”是否存在异地使用的情况,具体使用地点所属行政区划、是否属于“三区”范围。二是严查“三区”范围内叉车将货叉更换为其他属具的情况,一经发现注销其使用登记证;再次更换为货叉时,经检验合格后,可重新办理使用登记。三是严查“三区”范围内使用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“场车”的行为,对存在该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。对设备资料缺失的,按照有关要求办理。四是严查“三区”范围内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“场车”的行为,依法进行处罚。五是严查“场车”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应急救援预案、人员培训等制度建设情况,以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,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全面摸清我市在工厂厂区、旅游景区、游乐场所(简称“三区”)使用的“场车”数量。落实“查违法、纠违章”的要求,严厉查处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“场车”、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“场车”、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“场车”、“场车”司机无证操作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,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安全操作规程。
一是“场车”产权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局负责核实所登记的“场车”是否存在异地使用的情况,具体使用地点所属行政区划、是否属于“三区”范围。二是严查“三区”范围内叉车将货叉更换为其他属具的情况,一经发现注销其使用登记证;再次更换为货叉时,经检验合格后,可重新办理使用登记。三是严查“三区”范围内使用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“场车”的行为,对存在该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。对设备资料缺失的,按照有关要求办理。四是严查“三区”范围内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“场车”的行为,依法进行处罚。五是严查“场车”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应急救援预案、人员培训等制度建设情况,以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,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